关键词
案例回放
某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25万元,Z供应商为成交人。成交结果公告后,L供应商对采购结果不满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又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L供应商的投诉事项是。此次采购中,采购需求表内多项采购标的物的规格参数没有明确描述,采购需求不明确。谈判文件中对学生电脑桌的描述为。规格1200×600×750,用1.5厚刨花板贴三聚氰胺板做,所有板材外露端面采用高质量PVC封边条,用全自动封边机配以热熔胶高温封边,高密封性不吸水、不膨胀,外形美观、经久耐用。采购文件对于电脑桌的规格“1200×600×750”,没有明确具体单位是毫米、厘米、分米还是米,要求用1.5厚刨花板贴三聚氰胺板做,也未明确1.5的具体单位是毫米、厘米、分米还是米。另外,采购文件要求用刨花板贴三聚氰胺板做,这里是做电脑桌的什么部件?是桌面还是框架?没有详细描述。谈判文件也未对学生电脑桌的功能进行描述,如桌子是否具有抽屉,抽屉位于桌子的左边还是右边,抽屉的具体尺寸是多少,抽屉打开关闭采用什么方式,各部件的规格尺寸是多少,材质有什么要求,是否需要键盘托,是否需要主机架,是否需要储物柜等。这些组成部件的规格尺寸、功能特性等均应作出具体规定。采购需求不明确,对供应商参与响应、充分合理评估项目成本造成了影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谈判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瑕疵。对于L供应商的此项投诉,采购代理机构表示,谈判文件中的采购货物“学生电脑桌”的规格“1200×600×750”,其单位默认是毫米,说明L供应商缺乏基本常识,认为其提出质疑投诉事项过于滑稽。财政部门最终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问题引出
学生电脑桌采购有尺寸和材质要求,需求就完整了吗?
专家点评
本案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标明“学生电脑桌”规格“1200×600×750”的单位,虽然潜在供应商可根据常识作出判断,但是采购需求不明确、不完整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根据22号文,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时,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因此,采购人设置“学生电脑桌”的技术要求时,应当做到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学生电脑桌”并非性质特殊的产品,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都可以清楚明了地表述在谈判文件中。众所周知,市场上的“学生电脑桌”产品众多,不同材质、不同厚度、不同结构、不同外观的“学生电脑桌”价格千差万别。本案例中的谈判文件只是对“学生电脑桌”规格提出要求,并没有对结构、外观提出明确要求;虽然对材质提出了要求,但没明确“学生电脑桌”的哪些部分使用该材质,对材质的厚度也没有明确规定。另外,谈判文件对应用场景也未进行描述。因此,采购需求不明确、不完整,肯定会影响供应商的响应,最终影响采购结果。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第八条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第九条第一款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万玉涛)